为进一步严明纪律,2月14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了7起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典型问题。分别是:
1、崇仁县委、县政府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近期,崇仁县巴山镇城北社区某住宅小区发生一起家庭聚集性疫情。
2020年1月22日,该户家庭中2人从武汉返乡,与父母等人共同居住在该小区,2月4日共5名家庭成员到医院就诊被收治隔离,2月7日确诊。
上述5名患者被收治隔离前均有外出史,其中3人到该县其他乡镇走访亲戚,给疫情防控带来重大隐患,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崇仁县委、县政府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措施不到位,巴山等乡镇党委、政府疫情防控不力,分别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巴山镇副镇长雷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巴山镇城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如珍在人员排查、跟踪随访、健康检查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防控不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居委会主任职务;
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丰城市淘沙镇党委、政府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020年1月31日下午,丰城市淘沙镇后坊村在已确诊2例患者的情况下,仍有2桌9人聚众打牌,其中1桌为武汉返乡人员家属,淘沙镇党委、政府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
经研究,责令淘沙镇党委、政府分别向丰城市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对淘沙镇党委书记潘志伟和党委副书记、镇长袁琰锋进行诫勉谈话;
给予淘沙镇人大主席甘来根(负责包片后坊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后坊村党支部书记周美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后坊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3、余干县峡山生态林场党委书记童少仁违反组织纪律、擅离职守问题
2020年1月23日,童少仁在明知1月25日要参加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调度会的情况下,未请示报告,未履行外出报备手续,乘飞机赴海南三亚与家人过春节。经研究,给予童少仁党内警告处分。
4、新余市仙女湖区河下镇河下村党总支部书记陈春根等人违反工作纪律、值班值守期间打牌问题
2020年1月27日,陈春根与河下村村委会主任王忠平、村委委员胡勇等3人在疫情防控值班值守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期间打牌娱乐,联防联控流于形式。
经研究,分别给予陈春根、王忠平、胡勇党内警告处分。
5、大余县樟斗镇下横村村委会主任陈舜里违抗疫情防控指令、擅自聚集等问题
2020年2月4日上午,陈舜里明知上级要求不聚集、不串门、不聚会,仍邀请亲属13人聚集在其家中做艾米果,且当天下午擅离工作岗位,未参加该村安排的环境消杀工作。
在村民家中打“带彩”扑克牌,造成了恶劣影响。
经研究,对陈舜里进行立案审查,责令其辞去下横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6、上栗县桐木镇崇德村党支部副书记黄世平瞒报疫情防控重要信息问题
黄世平身为桐木镇疫情防控驻片网格监管员,明知其大女儿、二女儿两家7人分别于2020年1月21日、19日从湖北等地返乡回家,没有如实报告和按规定居家隔离。
经研究,对黄世平进行立案审查,免去其崇德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7、德安县交警大队蒲亭中队辅警李诗强编造散布不实信息问题
2020年2月1日晚,李诗强虚构编造并录制了“德安县有五例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患者”的不实视频,并在两个微信群中发布,后被多人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经研究,给予李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予以辞退;
责令县交警大队蒲亭中队主要负责人周锡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来源:廉洁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