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12时至6月20日12时,鄱阳湖又进入了一年一度的春季禁渔期,今年的禁渔范围是鄱阳湖湖体水域及五河干流入湖口以内水域(赣江:北至望湖亭以下,中至朱港码头以下,南至程家池以下;
抚河:湘子口以下;信江:下泗潭以下;修河:望湖亭以下;饶河:龙口以下水域)。
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内,实行“三不准”
一是不准从事任何形式的捕捞作业;
二是不准捕捞鱼、螺、蚌、虾等任何水产品;三是不准贩运、销售、加工禁渔区的任何渔获物。
如有违反禁渔规定,渔政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对多次违反禁渔规定或屡教不改的将取消燃油补贴资格,对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违规的人员将吊销相关证件,对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鄱阳湖是我们的母亲湖,也是广大渔民赖以生存的生命湖。春季是亲鱼产卵、幼鱼生长的关键时期,鄱阳湖实施春季禁渔,对保护渔业资源,改善渔业生态环境,促进广大渔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请广大渔民朋友理解、支持和配合禁渔工作,在禁渔期间做到船进港、网上岸。
希望广大渔民一起行动起来,相互监督,共同管理和维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如发现有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
请拨打渔政部门举报电话:0793-349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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