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开始逐渐认识世界关键时期,稍有不慎就容易误入歧途。
而警察蜀黍的职责之一,就是把这些“迷途的羔羊”拉回正道。
近日,余干公安就查获了这么一起案件...
1月18日凌晨,城北新区派出所民警在紫阳大道上巡逻时,发现两人推着电动车。
见到民警的巡逻车后,两人开始加快脚步,行迹十分可疑。
民警立即下车进行盘问检查,但两人神色慌张,答非所问,民警便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二人竟然一人只有13岁,另一人刚满14岁,在民警耐心细致的教育下。
该二人交代了盗窃电动车的事实。
目前,该二人经过民警的“大力教育”后,已由监护人接回“再教育”。
在此,小编作为父母。
要提醒各位家长,一定要注意孩子家庭教育,不要让自己的孩子走向违法犯罪歧途。
小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也要告诫违法犯罪分子。
莫要教唆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等待你的是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之规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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