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干县人民法院黄金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1日,原告郑某(男)与被告戴某(女)同龄(1967年出生),经人介绍并同意重新组建家庭。同年3月10日,原告郑某向被告戴某给付彩礼36000元,后双方开始同居生活,期间被告戴某给付原告郑某生活费共计10000元。同年7月,被告不辞而别,原告多次联系终无果,被告要求分手并只返还了5000元的彩礼。后因彩礼退还事宜双方间分歧较大,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剩余彩礼。
调解过程
为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并考虑到双方都已年过半百,之前也有意缔结婚约,但最终被告戴某略有顾虑,才选择与原告郑某结束同居生活,故承办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从人情、法理,法律规定、司法实践等方面对原被告进行悉心讲解,结合双方的家庭经济条件,平衡双方利益、耐心开导,希望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经过近3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戴某同意于2022年6月15日前返还原告郑某部分彩礼;原告郑某不得再就此事向被告戴某主张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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